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
军人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供相应的材料。以下是离婚手续的概述:
1. 征得同意 :
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通常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,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。
2. 调解程序 :
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时,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工作部门应进行调解。
一方为现役军人,另一方为地方人员时,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解。
3. 出具证明 :
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时,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。
4. 离婚登记 :
双方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以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,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。
5. 诉讼离婚 :
如果调解无效,且军人一方坚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,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,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6. 所需材料 :
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。
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片。
结婚证。
离婚协议书。
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。
婚姻状况证明、子女情况证明、财产及经济状况证明等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,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军人离婚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?
军人离婚需要哪些具体材料?
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?